近日,大亞灣澳頭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集房屋買賣與租賃于一體的復合型合同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贏得當事人認可并專程贈錦旗致謝。

一、案情聚焦:一筆“優惠款”引發連環矛盾
2025年7月,徐某某將名下惠州大亞灣安惠大廈房屋出售給伍某某,完成過戶后又以租賃方式繼續居住,形成“賣房不離家”的特殊關系。后因徐某某急需用錢,提出由伍某某提前支付購房余款,并自愿減免3.5萬元。但雙方就支付方式與責任歸屬產生分歧,多次協商陷入僵局,矛盾逐步升級。
二、調解破局:一日內實現“款清房交”雙落實
司法所調解員立足法律關系與情理平衡,精準切入爭議核心,促成雙方達成高效解決方案:
1、款項當場支付:伍某某于簽訂協議當日向徐某某支付3.5萬元購房余款,全部房款結清;
2、房屋同步交付:租賃合同即時解除,徐某某當場騰退房屋并完好移交,實現“買賣與租賃”雙線閉環處理。

三、典型意義:小案件體現基層治理大作為
本案雖涉及金額不大,但融合了“買賣不破租賃”“合同自愿變更”等典型法律問題,調解員通過專業引導,既保障了賣方的資金急需,也維護了買方的合法權益,高效避免了訴訟成本,縮短糾紛周期,切實減輕群眾訴累。當事人對調解結果高度滿意,特贈送錦旗致謝,錦旗的背后體現了群眾對基層調解工作的認可與信任。此次調解展現了司法所在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區和諧中的重要作用,是“楓橋經驗”在實踐中的生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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